婆婆不是妈”:城市已婚青年女性亲属关系的重构与“个体—合作”型养老趋向——基于陕西省C市的调研
摘要:性别平等主义在城市的推进以及个体在社会的崛起,深刻影响着城市已婚青年女性对婆家与娘家关系的理解。通过对陕西省C市已婚青年女性的调查,本文基于“娘家-婆家”分析框架探讨她们重构亲属关系的过程及其对家庭养老秩序的影响。研究发现,已婚青年女性的亲属关系构建呈现出两个新的特点:一是女性婚后的身份归属由姻亲归属转变为血缘归属,二是女性对婆家与娘家的亲属距离进行重新衡量。这与独生子女政策的推行、婚居文化的改变、女性家庭权力的上升以及“付出—回报”平衡的市场逻辑有着密切的关联;在此背景下,家庭的养老秩序发生变化,以男女个体为核心、配偶协助的“个体-合作”型养老模式逐渐形成。本文为理解夫妻之间与代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青年女性;婚姻;代际关系;婆媳关系;家庭养老
一、问题提出
2019年6月,网红papi酱(姜逸磊)在参加一档综艺节目时称,“不能把婆婆当成妈妈”,并且提到“自己从恋爱到结婚,双方父母从未见过面,过年和丈夫各回各家”,一时间在微博上引起了激烈讨论,不少网友对此表示赞同。同年9月,演员张嘉倪也在另一档节目中谈到,婚后仍称呼婆婆为“阿姨”,此言论同样引起了十几万网友的热议。目前,有关家庭关系的讨论在大众媒体中呈现白热化的趋势,特别是青年女性对婆家与娘家的关系处理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阎云翔在研究私人生活领域中女性权力变化时提到,“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年轻女性也许是推动代际关系和家庭生活模式重大变革的最积极的行动者”[1]。在现代化和个体化浪潮下,城市已婚青年女性对家庭关系有了新的理解和期待,并在实践过程中努力重构亲属关系,从而导致家庭代际关系的变迁及养老秩序的变化。
娘家与婆家是妇女婚后面对的两个主要亲属群体,妇女的亲属关系实践是在“娘家-婆家”的结构性框架中进行,她在这个网络中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妇女亲属关系实践的方式和策略[2]。因此,有关已婚女性亲属关系实践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两类:婆家研究和娘家研究。婆家研究大多聚焦于婆媳关系,这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关注的热点。有研究者认为婆媳关系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权威与冲突性的关系[3]。从权力差异视角来看,在传统父权文化的背景下,婆婆相对于媳妇来说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婆媳关系紧张主要表现为处于优势地位的婆婆对媳妇的欺压[4]。媳妇要尽可能地尊重婆婆、顺从婆婆,帮着婆婆做饭和干其他的家务,除了回娘家,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开婆家[5]。而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媳妇的权力上升并且在婆媳关系中日渐占据优势地位,但是年轻女性获得的权力来自老年女性权力的让渡,是一种代际不平等的倒置现象[6]。婆媳关系的变迁对养老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随着家庭结构的改变,权力重心向儿媳转移导致父母对儿子的养老依赖难以实现[7]。
有关娘家的研究主要从功能视角与文化视角对女儿养老问题展开分析。从功能视角来看,娘家在女儿婚后可以为其提供帮助和庇护,而对于娘家来说,女儿则是赡养的补充和后盾[8]。从文化视角来看,在传统社会中,父权文化赋予已婚女性作为儿媳为公婆养老的责任,而没有赋予女性作为女儿为自己父母养老的责任[9]。因此,有研究者认为,虽然独生女的养老意愿很强,但其在养老实践中一定程度上会受制于婆家[10]。而另一些研究者却发现,在城市中女儿在对父母的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两方面的投入都超过了儿子[11]。朱安新、高熔对老年人养老的主观意愿进行了分析,提出女儿养老需要通过形成相应的社会规范来获得社会承认[12]。
总体而言,学界关于女性亲属关系实践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本研究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就研究对象而言,大部分婆家研究仅聚焦于农村地区,城市地区的婆家亲属关系变迁被忽略了。其次,就研究方法而言,城市地区的娘家亲属关系相关研究多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证明女儿在娘家养老实践中的作用凸显,而缺乏具体的情境化分析,且对女儿养老实践如何影响婆家养老秩序的思考不足。基于此,本文借鉴李霞在研究华北农村妇女时建构的“娘家-婆家”分析框架,试图探讨以下几个问题:在现代文化背景下城市已婚青年女性如何理解与婆家和娘家的关系?这与传统婚姻文化中的亲属关系有何不同?已婚青年女性在构建亲属关系的实践中将自己放置于什么样的位置?这对娘家与婆家的养老秩序产生怎样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资料来源于笔者2019年在陕西省C市进行了累计一个月的定性调查,采用雪球抽样法选取了20位已婚青年女性进行了深度访谈。被访者的年龄在26岁到35岁之间,最低文化程度为高中,最高文化程度为硕士,从事的职业分布范围较广,有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公司普通职员、经理、公务员等,平均月收入为4000元左右。被访者均为家庭中的独生女儿,且大部分被访者婆家与娘家的家庭经济水平在C市属于中等水平。根据学术惯例,本文对所有受访者隐私做匿名化处理。
二、“婆婆不是妈”:已婚青年女性亲属关系网络的新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家庭关系发生重大变迁。城市已婚青年女性对娘家与婆家关系的理解与传统文化相比出现了较大差异。这种差异源于传统父权文化的衰落和个体化背景下青年女性的崛起。不少青年女性提出“婆婆不是妈”的看法,这从本质上来看是她们对娘家与婆家的亲属关系进行了新的定位,重新建构起来的亲属关系网络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从姻亲归属认同到血缘归属认同
与社会关系相比,家庭关系可分为“先赋关系”与“建构关系”。基于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为先赋关系,基于姻亲形成的亲属关系为建构关系。在传统社会中,女性结婚被称为“出嫁”,对于女性而言,结婚意味着从一个父权家庭迈入另一个父权家庭。新娘与娘家的关系由女儿与父母的关系转变为亲戚关系[13],先赋关系逐渐弱化,其生活重心和情感归属也由娘家转移到婆家,即所谓的“既嫁从夫”。女性嫁入夫家后,在经济和生活上依附于丈夫,并依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属于她的亲属称谓(如子媳、婶、嫂等),依靠丈夫确立、获得她的名分和应有的权利义务[14]。在生活中她们跟随丈夫称呼公婆为“父亲”“母亲”,对于她们来说,这不仅只是一个称呼,背后更代表着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例如奉养公婆。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婚后的身份归属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她们与娘家的关系不再因婚姻而发生变化,先赋血亲关系仍然亲密;而通过婚姻缔结的姻亲关系,也就是婆家的亲属关系,被建构为亲戚关系(如表1)。因此,很多女性开始对称呼公婆为“爸”“妈”这一惯例提出质疑。
案例1:吴L女士,27岁,婚龄2年。“我一直都觉得妈妈是一个特别神圣的称呼,只有真正生你、养你的那个人才担得起这个称呼,让我管一个外人叫‘妈’,感觉很别扭。不过也只是当着公婆的面叫一下,私下里我和我老公‘你爸妈’‘我爸妈’都分得很清楚。”(20190722)
称呼公婆为“爸”“妈”从婚俗礼仪中的改口仪式开始,这在现代婚俗中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环节,象征着新娘的身份由“外人”向“自己人”的转换。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改口的惯例越来越停留在表演层面。性别文化观念的滞后性导致人们在舆论层面对新的性别文化观念的排斥或不接纳,这也致使个体在公共场域中表现出对传统的顺从[15]。随着青年女性身份归属认同的转移,改口逐渐成为一种出于尊重对方父母的带有表演性质的行为,而青年女性的内心并不认可。
案例2:张Y女士,33岁,婚龄3年。“这(改口)就是个形式,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一家人的感觉,其实不可能是一家人,到底没有血缘关系。”(20190722)
2.亲属距离的重新衡量
亲属距离包括空间距离与心理距离。空间距离决定于婚居模式,心理距离取决于个体的文化认同及个体间的互动频率。在传统从夫居的婚嫁制度下,女性进入夫家后便嵌入到夫家的生活中,她们与娘家的空间距离被拉长,她们与娘家的互动频率逐渐降低,心理距离也越来越远。传统熟人社会看重以男性为本位的“宗亲关系”,女性的亲属关系网络因婚姻而发生断裂,婚后再次建立起来的关系网络以丈夫为中心延展开来,无论从空间距离还是心理距离来说,女性婚后建立起来的亲属关系网络都是近婆家、远娘家的。自1992年起,城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实现商品化、社会化,新居制开始替代从夫居,为新婚夫妇提供了独立的生活空间。女性与婆家的空间距离扩大,她们与婆家的心理距离也随情感归属的变化而增加。在现代文化背景下,青年女性以自己为中心建构起亲属关系网络(如图1),在这样的关系网络中,与其具有直接亲属关系的是父母,婚后产生的直接亲属关系涉及丈夫和子女,而婆家则是通过丈夫又延伸出的间接亲属关系。图中的小圆圈代表“小家庭”观念,大圆圈代表“大家庭”观念。按照青年女性的理解,“小家庭”的成员包括丈夫和子女,在“大家庭”的观念中女性将父母囊括进来。个体家庭最大的特征是以自己为中心,强调定位家庭和自己的原生家庭,而配偶的父母不被包括在内[16]。因此,在青年女性建构的亲属关系网络中,她们与婆家的亲属距离较传统来说有所疏远。
案例3:李Q女士,34岁,婚龄5年。“把儿媳妇就当成儿子的媳妇就行了。对媳妇来说,婆婆家只是亲戚,对老公来说,丈母娘家也只是亲戚”。(20190724)
三、已婚青年女性的亲属关系如何得以重构
已婚青年女性的亲属关系建构过程分为认知与实践两个环节。青年女性受制度、文化等影响形成对婚后亲属关系新的认识,是否能将这些认知付诸实践取决于她们在家庭中的权力,而建构出什么样的亲属关系网络则受制于青年女性在建构实践中遵从什么样的逻辑。因此,笔者分别从制度、婚居文化、家庭权力、建构逻辑四个方面来分析青年女性重构亲属关系的过程。
第一,独生子女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父权文化,转变了女儿的养育逻辑和成长逻辑,削弱了青年女性对婆家的文化归属认同。传统文化中人们普遍认为“女儿是给别人家养的”,为别人家继承香火并成为别人家的养老资源。因此,在家庭子女众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儿子通常会获得获取个体发展资源的优先权,女儿则按照家庭照顾者的成长方向来培养。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对传统性别文化带来了巨大冲击,“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宣传及刚性制度弱化了靠儿子传宗接代的思想,使女儿无论从制度上还是文化上都理所当然地成为家中的养老资源和财产继承人,她们对于家庭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在此基础上,父母对于女儿的培养逻辑也转变为以个人发展为主。独生子女政策使得家庭资源前所未有地集中在一两个孩子身上,女孩逐渐获得与男孩同等的教育资源及生活福利[17]。随着受教育程度与个体能力的提升,女性的生活逻辑由“为家庭而活”的依附性逻辑转变为“为自己而活”的个体发展逻辑,由此打破了女性婚后对婆家的文化归属认同。
第二,新居制消解了女性对婆家的空间归属认同。新居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父辈对年轻一代的控制能力[18],促使青年一代实现“脱域”。所谓“脱域”,是指“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脱离出来”[19],这为青年女性发挥主体能动性、重构亲属关系提供了空间。C市的消费水平及房价相对不高,经济收入处于中等水平的家庭大多能负担得起,因此,有一套独立的住房是C市年轻人结婚的必备条件。对于女性来说,新居制使自己家和婆婆家在空间上有了明确的界限。空间层面的“家”又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家”的观念,包括了丈夫和孩子的“小家”成为已婚女性生活归属感的来源,在这个意义上,父母与公婆都被排除在“小家”的范围之外。正如曹X女士在访谈中所说,“生活应该把小家放在第一位,其次是父母”。(曹X,34岁,20190724)
第三,个体发展逻辑提升了女性的经济独立能力,剥离其婚后对婆家的经济依赖。这一方面进一步削弱了青年女性对婆家在文化层面与生活层面的归属认同,另一方面提升了女性与传统性别规范的谈判能力,使她们获得重构亲属关系的实践权。恩格斯指出,“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就是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去”[20]。女性通过参与公共劳动增加经济收入,进而提升其家庭地位。在家庭领域里,配偶中占有优势资源的一方具有较高的权威和权力,如果女性的教育程度、职业阶层和收入等方面劣于男性,那么她往往在家庭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21]。在20位被访者中,大部分被访者的经济收入与丈夫相差不大,有的甚至高于其丈夫的收入,且在教育程度或职业阶层方面也与丈夫基本处于同等水平。她们在经济上不依赖于丈夫及婆家,在家庭中拥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力,包括决策权和话语权。因此,当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碰撞时,由经济资源赋予女性的与传统性别规范谈判的权力便显示了出来,并使女性能够在实践中按照自己认同的规范重构亲属关系。
第四,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公平交换思想成为现代青年女性建构亲属关系的主要逻辑。随着现代化与城镇化程度的加深,市场观念深入人心,甚至渗透于家庭之中,追求付出与回报的平衡[22],代际关系之间的维持趋于理性化。首先,从娘家的角度来看,城市中的养育成本不断增加,父母对女儿持续二十几年来在教育、生活等各方面的高度投入构成了女儿回馈父母的动力,并且由此提升了家庭的凝聚力,强化了女儿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因此,青年女性婚后的情感归属认同仍然以血缘为基础。
案例4:胡J女士,33岁,婚龄6年,婚后一直与娘家保持频繁的互动。“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妈从小给我吃最好的、穿最好的,让我接受好的教育。我娃也都是他们帮着带的,总之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我肯定要回馈他们的,不能因为我结婚了就不管他们了,我是他们的孩子,这一点永远不会变。”(20190729)
案例5:王Y女士,30岁,婚龄2年。“我结婚买房子有一大半的钱是我爸妈出的,所以也要给他们一些回报,不一定只是经济方面的,其他方式也可以,比如平常多回去看看他们之类的,总之一定要给父母回报,不能让自己的父母一味付出。”(20190727)
其次,从婆家的角度来看,由于市场观念的影响,青年女性与婆家的亲属距离在近娘家、远婆家的前提下也呈现出动态的变化。她们与婆家的亲疏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如表2):一个是婆婆对儿媳个人的态度,另一个是婆婆对小家庭的付出与支持。平等主义和个体主义与市场经济伴随而来,是否受到婆婆的公平对待是儿媳基于个体主义和平等主义的一种衡量。婆婆是否会公平对待儿子和儿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婆婆对传统性别观念的认同程度。若婆婆受传统文化中“婆尊媳卑”“男尊女卑”等思想的影响较深,则在互动过程中会使儿媳产生压迫感,或者使儿媳认为婆婆偏心儿子,从而降低其对婆婆及婆家的亲密度。
案例6:王L女士,32岁,婚龄6年。“我跟我婆婆见面次数不多,她的思想太老套了,见面容易闹矛盾。有一次,我跟我老公去她那,晚上我老公洗脚的时候就把袜子随便往地下一扔,我让他顺手洗了,他就是不洗,我婆婆过来说:‘你就给他洗了嘛,你是他媳妇呢。’我一听就生气了,我说:‘你儿子上班挣钱,我也上班挣钱,我又不靠他养,凭啥大家都挣钱我就要做这些?你儿子有手有脚为啥不能自己洗袜子?’你干活她觉得是应该的,儿子干活她就会心疼。”(20190819)
从调查结果来看,婆婆对小家庭的付出是拉近婆媳距离的有效途径。婆婆对小家庭的付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照顾性劳动的支持,如帮忙照看孩子、做家务等;另一类是经济支持,例如给孩子买衣服、为小家庭购置日常用品、给儿媳发红包等。儿媳则会通过对老人的精神慰藉、礼物赠送等方式进行反馈,与婆家之间形成一种合作互惠型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青年女性与婆家的互动频率增加,亲密程度与情感联系也会随之增加。
案例7:赵F女士,30岁,婚龄4年。“我婆婆对我就像亲闺女一样,平时啥都帮我做,我妈带娃没耐心,不愿意带,我娃一直都是我婆婆帮忙带的,而且带得特别好,帮了我很大忙。”(20190729)
总之,已婚青年女性在重构亲属关系的过程中,会根据婆婆对其个人的态度以及对小家庭的付出程度不断进行与婆家距离的动态调整。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婆年龄的增长,其对小家庭的贡献也会越来越少,媳妇与婆家的关系会逐渐疏远,这必然会对家庭养老秩序产生影响(如表2)。
四、“过年各回各家”与“个体-合作”型的养老趋向
随着已婚青年女性对亲属关系的重构,“过年回谁家”争论的出现也就不难理解。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流动愈加频繁,择婚半径也随之扩大,加之婚居方式的改变,这成为很多青年夫妇每年都要面临的问题。“过年各回各家”反映了青年女性对新建构的亲属关系的实践,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家庭养老秩序的变化。
1.“过年各回各家”:亲属关系认同的体现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过年的意义在于家人的团圆,虽然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年俗文化有所消退,但春节的意义仍然没有发生改变。因此,“过年回谁家”在本质上暗含着亲属关系认同的问题,即谁是“家里人”的问题。在现代青年女性对亲属关系进行重构的背景下,她们对传统习俗中“除夕初一在婆家过年,初二回娘家过年”的规范越来越不认可,由此在家庭中引发一系列的争论。在调查中,“过年各回各家”成为最受青年女性认可的解决方案,大部分女性表示会带着孩子回自己的父母家过年。
案例8:李W女士,33岁,婚龄7年。李W女士的娘家在C市,婆家在四川省某市,她与丈夫同在C市工作,结婚七年来只有一年的除夕和初一是在婆家过的。“我和我老公现在基本达成了一个共识,过年过节的时候,我们都各回各家,我不强迫你来我家过节,你也不要强迫我去你家过。两个人平常都在一起,过年过节这几天没必要非要黏在一块,重要的是陪伴各自的父母。”(20190210)
案例9:赵M女士,29岁,婚龄4年。“对于父母来说,自己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儿媳妇、女婿啥的毕竟疏远一些,过年的时候父母还是希望能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要是不回去家里就太冷清了,我不忍心让我爸妈独自过年。”(20190209)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与丈夫各自回父母家过年的方案之所以得到青年女性的认可,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已婚青年女性对婆家的归属认同感越来越低,与婆家的亲属距离日渐扩大。在象征着阖家团圆的节日里,如果娘家与婆家二者只能择其一的话,婆家则不会被女性纳入到“家”的范围内。第二,在青年女性的理解中,回父母家过年不仅意味着家人的团圆,更是对父母的一种精神慰藉,特别是在独生子女家庭中,这一点尤为重要。如果跟随配偶回对方的父母家过年,自己的父母家就相对冷清,出于对各自父母情绪的考虑,一些年轻夫妇选择回各自父母家过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也能反映出独生子女家庭未来的养老趋向。
2.“个体-合作”型养老趋向
子女对老人的养老支持主要包括经济支持、照顾性支持与情感支持[23]。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女性的养老支持重心开始向娘家偏移。传统社会中,养老主要以家庭为单位,是家庭的基本功能之一。基于“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劳动分工,儿子主要为父母及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儿媳承担大部分照顾性劳动和情感劳动,关心和照顾公婆对儿媳来说责无旁贷。而在现代社会,大部分城市女性拥有自己的事业,无论在经济方面还是在居住空间上都不依附于婆家,与婆家的互动频率逐渐降低。与传统社会相比,她们为婆家提供的情感支持日趋减少,一些女性更愿意以少量的经济支持、礼物赠送等象征性的支持方式代替照顾性与情感性支持,通过这种方式从表面上履行传统文化中媳妇的责任和义务。概言之,女性对婆家的养老支持逐渐表象化。这一方面是因为女性与婆家关系的疏离,另一方面也与城市的快节奏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职业青年注重时间和效率,对老人照顾性支持和精神慰藉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基于“投入—回报”平衡的市场逻辑,青年女性大多不愿为婆家投入过多的照顾性劳动和情感支持,转而以少量的经济支持或向公婆赠送礼物等快捷的方式来表达情感、维系关系。相比之下,她们更愿意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给亲属关系网络中与自己更为亲近的娘家父母。因此,相对于婆家来说,在养老实践中青年女性对娘家的关心和支持更多。
案例4中的胡J女士表示,“如果公公婆婆生病需要照顾的话,我可能会出钱雇个阿姨去照看,多少钱都没关系,你让我亲力亲为地去照顾,我觉得有点难,而且我也没有那个时间”。(20190729)
在女性养老支持重心发生偏移的情况下,传统的家庭养老秩序发生变化,“个体-合作”型养老模式逐渐形成。所谓“个体-合作”型养老是指以男女个体为核心、配偶协助的合作养老模式,以男女个体为核心意味着养老实践中基于“谁的父母谁负责”的原则,合作则体现在对老人的照顾性支持方面。简单来说,就是谁的父母需要照顾谁就是主要的照顾者,配偶通常扮演协助者的角色,照顾者角色不再有性别之分。在这样的模式中,女性的养老支持重心从婆家转移到娘家,解决了独生女儿家庭中的养老困境;儿子被卷入到照顾性的养老实践中,儿子对父母的养老支持方式从以经济支持为主转变为经济支持、照顾性支持和情感性支持并重的方式。总之,在婆家的养老秩序中,儿子对老人的关心和照顾增加,儿媳在照顾公婆方面由主要角色转变为辅助性角色,在娘家的养老秩序中则相反。
案例10:韩T女士,31岁,婚龄7年。“我妈之前生病做手术,我请假去伺候的,家里就我一个孩子,我不管他们谁管?”(20190822)
案例11:姚Y女士,35岁,婚龄3年。“我婆婆前段时间身体不好,住院住了半个月,是我公公和我老公去照顾的,我没有照顾过,我主要负责给他们送饭、买水果啥的。让我照顾感觉怪怪的,可能我们都会觉得不自在。”(20190821)
需要指出的是,女性权力地位上升对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养老秩序带来不同的影响。在农村地区,女性权力地位的上升以及对娘家的偏重,可能导致养老困境[24]。笔者认为,造成农村养老困境的根本原因有两点:一是男性固守传统的性别劳动分工。在媳妇对娘家偏重的前提下,男性对照顾性劳动的逃避导致老人受到的关心和照顾较少。二是女性在农村婚姻圈中占据优势地位从而掌握核心家庭的经济大权,老人缺少收入来源,导致养老缺乏经济支持,从而形成养老困境。而在城市地区,老年人大多有退休金,大部分家庭较少存在经济支持的问题。城市女性经济地位的上升以及性别平等主义文化的影响导致性别劳动分工界限变得模糊。正如古德所说:“当男性与女性的收入越接近时,女性就越会减少对男性的依赖,男女相互间的依赖性也会更强。而这种相互依赖性更容易削弱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25]。当男性同样承担起照顾性劳动时,女性在亲属关系网络中偏重娘家、疏远婆家的结果最终导致“个体-合作”型养老模式的出现。
五、总结与讨论
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地区,父权文化逐渐衰落,平等主义规则取而代之[26],深刻影响着已婚青年女性对亲属关系的理解。本文基于“娘家-婆家”视角对已婚青年女性亲属关系实践的分析,发现她们的亲属关系构建呈现出两个新的特点:一是女性婚后的身份与情感归属由传统的姻亲归属转变为血缘归属,二是女性对婆家与娘家的亲属距离进行了重新衡量。本文分别从制度、婚居文化、家庭权力以及亲属关系的构建逻辑四个方面对已婚青年女性亲属关系网络的重构过程进行了解读,并探讨了由此引发的家庭养老秩序的改变。笔者认为,在已婚青年女性重新构建的亲属关系网络中,女性与娘家的关系亲近、与婆家的关系疏远,导致女性的养老支持重心发生变化,在性别平等主义文化的影响下家庭性别劳动分工界限逐步松动,男性被卷入到照顾性的养老实践中,最终形成“个体-合作”型养老模式。
青年女性对婆家与娘家亲属关系的重新定位从本质上来说是性别平等主义在城市推进及个体在社会崛起的体现。在传统社会中,婚后女性的生活重心从娘家转移至婆家,她们被嵌入在婆家的社会生活网络中,表现出对婆家较强的依附性。而在现代社会中,婆家对女性来说只是透过婚姻延展出的间接亲属关系,女性的行为活动主要以个人及小家庭的发展为轴心。从性别视角来看,已婚女性的亲属关系得以重构关键在于女性在家庭中权力与地位的上升。“文化-资源”理论认为,特定的文化与亚文化中盛行的性别权力规范与夫妻相对资源是影响夫妻权力关系的重要因素[27]。通过本研究可以发现,这一理论在代际关系的权力分析中同样适用。一方面,独生子女政策以及新居制的婚居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父权规范;另一方面,女性的经济独立能力逐渐上升,减少对家庭的经济依赖。二者的合力使得女性在代际互动中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从而推动已婚青年女性对亲属关系的重构。从个体化视角来看,在个体化社会中,个体是行动的中心,是自身生命历程、价值趋向、伴侣关系的规划师[28]。在个体化的浪潮下,已婚青年女性根据她们所认同的性别文化规范以及“付出—回报”平衡的市场逻辑建构出新的亲属关系网络,在这个实践过程中,女性始终把自己放在中心位置,位置的不同导致亲属关系的变化,相对应的家庭责任与义务也就发生了改变。
在养老实践方面,学者们长久以来对“以孝为核心的家庭主义是否与个体化相悖”存在分歧[29]。本研究中,城市已婚青年女性对亲属关系重构的实践体现了个体化与家庭主义并存的状态。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个体化程度的加深没有导致孝道困境,只是孝的对象和方式发生了转变。在养老责任方面,从传统的“儿子养老”转变为“谁的父母谁负责”的原则,儿子与女儿都是赡养各自父母的主要责任者。在养老支持中,照顾者角色的性别界限消失,出现了两性合作的照顾性支持方式。因此,“个体-合作”型养老模式正是个体化与家庭主义共存的写照,并将成为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趋向。
本研究的结论为理解夫妻之间与代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时,本文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在青年女性重构亲属关系的实践中,是否存在伦理困境?在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中,如果老人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个体之间的合作如何实现?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思考。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性别视角下妇女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为选择研究”(项目编号:17YJC840012)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乡村振兴战略下妇女组织嵌入乡村治理体系的建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8RWSK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海莉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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